• 很偶然,看到了小妹丽莲的blog,居然是写给我的。好长一篇,每看完一节,都会让我发一阵子呆。
    那短短的一阵子,涌入脑海的,却是过去的一整年。
    改天,要把所有朋友写给我的博,集成一个专辑,在茫然的时候,看一看另一个自己。

    无论快乐或者落寞,都能够优雅转身。

    ------------------ 转载感动的分界线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    上个夏天,认识飞鸟,这个夏天,飞鸟离开我,去自己的天空。我真地为她高兴。我一直都想为她写点什么。
    每次想到这个话题我都第一个想到,那天下午,在办公室无比忙碌的环境中,她突然跟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我说,也许,我们不应该做上下级,作朋友会更好。
    时间因此而慢下来有十分之一秒,然后我就笑笑,回头去做我的PPT, EXCEL和WORD.

    当时的我,凭良心讲,对于这句话有点不屑。飞鸟是最好的老板,为什么做上下级就不能做朋友?
    可是这句话像魔咒,日子越往后,就越清晰。甚至在那个我和她都崩溃的下午,我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正确。那时的我,第一次对她说,走吧,我希望你过的幸福。然后就一脸的眼泪。

    之后,飞鸟就慢慢地慢慢地飞过我和她共同拥有的空界,翅膀轻轻地张开,从艰难,到轻盈。
    最后一天,陪她一起上到三楼找ADM和HR, 我们谈笑风生,互相陪伴,阳光从落地玻璃的走廊照进来。她又笑得那么优雅,从容外加孩子气。就像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。
    人生若只如初见呢?人生若只如初见。

    飞鸟,像君。从邂逅,到相知,那些欢笑,那些心痛。除了君君,没有人给我这样的深刻。或者说,即使是君君,也没有机会经历这样的深刻。
    该从什么地方写起呢,我却真的不知道。

    我们最灿烂的时候在哪里?我想起的是RITA唱的那首《我的亲爱》。我和飞鸟,用极其夸张的动作,极其陶醉并乐在其中的姿态,吓坏了在座的同事们,包括83后的小孩子们。

    飞鸟最美丽的时候在哪里?画面很多。印象最深的是,我在加班学习做那些复杂的流程,飞鸟走近我,坐在我的办公桌上,跟我说,你喜欢做护肤品么,知道么,卖SKIN CARE,是在卖一个DREAM.
    我并不喜欢卖SKIN CARE, 尤其是FM. 那时候尤其那么认为。天时地利有太多不适合我和她的地方,我的这个固执,也是重要的原因。但我真欣赏这么说话的她。
    作MARKETING真的很辛苦,很累,很令人抓狂,但我相信,能这样说话的飞鸟,一定是热爱marketing的,和我一样。

    接下来,飞鸟最酷的一个镜头出场了,她说,我非常不喜欢做marketing. 真的。

    一个skin care行业marketing的传奇,很坚定,很shit的语气说,i hate marketing. 她说,因为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。
    看上去美丽,自信,优雅有小孩子气十足的飞鸟,人人都喜欢的飞鸟,喜欢每个人的善良的飞鸟,说,她不喜欢和人打交道。很难让我理解。我只能说,她真的好,真得太好了,所以她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个tough的行业。

    跟了飞鸟以后,我们就从来没有分开过。我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所谓的老板,因为我是新人,手脚慢,就留下来陪我加班,末了也会说,你姐姐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加过班了。于是,我们一起工作,一起吃中饭,一起工作,一起下班。下班早的时候,就一起走去延安西路轻轨站,只为了邂逅卖盗版包的小贩。去三亚的时候一个房间,去西塘的时候,毫不犹豫地喊出,我要和她一起住!我知道那样的生活真的美好到不真实,我不知道如果不是我跟了她,我们会不会有缘有那样互相陪伴的日子,我不知道,如果没有那样互相陪伴的日子,最后,会不会改变她的故事。……

    第一次在她面前哭,是我跟她说,我跟不上她。是她让我觉得自己不够聪明。这是天时地利阻碍我们的缘分又一个原因。在她面前,我总觉得自己不够聪明,尽管她宽容,尽管有她的疼惜,我却始终觉得是自己连累她,因为我不够优秀,因为我不符合她心目中好下属的标准。甚至我到现在都不知道,自己为什么不抓紧时间跟她多学一点再多学一点。她让我最心痛的就是在最后跟我说的,其实你也不够努力……

    如果我再努力一点,再认真一点,飞鸟会不会更快乐一点?没有机会让我们去知道答案。就像那场发布会没有办法重新开一次。

    在武汉路演的时候,我们没有住同一个房间。那时候,飞鸟一下子拒我于千里之外。我们之间,隔了无数说不清的东西。工作之后的所有难过,最集中的都压缩在那一段时期。在武汉的时候,我真得很委屈,很想说,你要这样对我,当初就不要对我那么好。冷场的时候,整个空气都凝结了。我的心脏体会到了剧烈的收缩。虽然所有的一切,都在那顿经典的“牛蛙之餐”中被瓦解,但是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。

    从此以后,我怕飞鸟。我们的生活中,经常有这样或那样的冷场了。也许从一开始,我们就需要这样的冷场来集中工作。毕竟,公司不是校园。如果我们相识在青葱岁月中,那些所有的美好就能被定格。但是现实太残酷。太残酷。

    我想保护飞鸟。她张开翅膀,挡住所有的伤害,我比谁都看得清楚她的坚强,她的乐观,她假装无所事事,她热衷八卦排解自己的心情,那个背后她承担的一切。我一度认为飞鸟真的很勇敢,没有什么可以伤害
  • 爱是AMOUR - [生如夏花]

    2007-07-16


    这篇其实并不是写给我的,是痛当年写给amour的,只是其中有些文字涉及我,所以,虽然痛说不能转载,我还是转了...相信痛也会谅解吧

    爱是AMOUR

    作者:痛并快乐者


    我们面对面坐在食堂吃饭,离正常的晚饭时间尚早,食堂里冷清安静。
    在他不留意的时候我偷偷注视着他:很白净的皮肤,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炎热的地方竟然没被晒黑,眉宇间透着清秀的阳刚味道。。。。。。
    有些出神,面前的这个男人,飞鸟文字中的那个男人,还有专注于“我的下半身”的网络里的男人。。。。。。 我很迷惑。
    他呵呵笑了,不要那么色迷迷地看着我。
    我从不掩饰对一个优秀男人的好感,即使知道我们象两条延伸向前的平行线,永远不可能相交。只是在暗中关注着他的文字,那些诙谐幽默,那些愤世嫉俗,那些寂寞的文字中透露出的真知灼见,理想,不满,或者玩世不恭,他血肉丰富,真实健康。
    小心翼翼地提起飞鸟,但不知道话题如何继续。
    他说起一个网络故事,隔了八、九年的时空,初恋情人再度相遇。
    想起飞鸟,好久不见她在博里露面了,在我想象中,她独行于有着老式建筑的上海街头,身边法国梧桐的叶子落下,飞鸟有着动人的气质和才情。
    有时候我们很沉默,彼此都在努力地找着话题。我总是这样,总是很沉默,好多话都喜欢给自己说,我喜欢倾听。
    然后我们离开食堂,我们走在校园的一条马路上,来到南洋湖。
    不知道为什么叫做南洋湖,其实是一滩死水而已,他说湖里有很多乌龟,我到这里好几个月了,从来没有注意过。我们从湖边走过,果然看见几十只乌龟。。。。。。走在他身后,我觉得他象个孩子。
    他两年前应该是常来这个地方,这些乌龟应该还记得他,那些寂寞的青春时光啊。
    他坐公车离开,我看着公车转弯,从视线消失。
    一个人在夕阳的陪伴下走回宿舍,思绪有些凌乱。我是轻轻悄悄地到来,象林中吹过一阵春风,我是轻轻悄悄地离去,象水面漂走一叶浮萍。。。。。。人生中有太多萍水相逢,匆匆而过却耐人寻味,每每想起,感觉温暖如春。
  • 等待飞鸟 - [生如夏花]

    2007-07-16



    我这个人一直后知后觉,半缘姐姐写的这篇,我竟然时隔很久才看到。这样的想象一直停留至今,我们始终也没有见面。期待他日,在阳光灿烂的三亚,实现和姐姐的这个约定

    等待飞鸟

    作者:半缘

    今天,有一只飞鸟将飞来我的天空,稍做停留,留下美丽的身影。

    有一点紧张,更多的是期待,因为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。

    心里在临摹对方的样子,想象对方的声音。

    只怕对方见到我的时候,自己豪无形象可言。有点紧张。

    不知道相亲的人们是不是这样,呵呵。

    等待飞鸟,等待第一次和博里的朋友约会。
  • 痛并快乐着 - [生如夏花]

    2007-07-16


    误打误撞地进了amour的博,看到这一篇,本以为读完后会是满心感慨,未曾料是莞尔释怀。
    痛曾说过去的总会过去,以之为然

    痛并快乐着

    作者:AMOUR

    中午乘着休息上了网,误打误撞进入了一个陌生人的blog,文字很不错,只是看了半天,竟然没分出作者的性别来,惭愧惭愧。



  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却让我错愕不已,无法再恢复平静!Sorry,my boss,下午拒绝任何工作!



    我先是看到了一个名字熟悉的链接,暗叹居然除了她之外还有其他人用这个ID,点击“插入”了她的BLOG。

    天!

    记得我们曾经玩笑说,她是思源湖里的鱼,而我就是闵行那惹人厌的蚊子。

    也记得那晚我说,新加坡不过是一张风景优美的照片,美丽却毫无生机。

    !!!

    我确定自己从一个链接的链接中,误闯入了她的小屋。

    是世界太狭小?还是上帝太爱开玩笑?



    再一次有机会看到她的文字,依旧才气四溢,犹如当年。

    终究不敢随便闯入她现在的世界,所以仅看了和我有关的那一专集。

    喜欢她的文字,也感谢她用键盘过滤了我所有的恶俗卑微。

    只是当我再用天使般的灵魂去审视自己的灰暗时……美誉何以堪!



    思绪如淫虫般横冲直撞……

    6年前,交大、光明顶、草地上、中院201,还有图书馆前的那棵香樟树……

    那满地我仍旧无法辨识的荞荛,那满天我曾经努力分辨的繁星,

    那夜在新加坡河边的长谈,那张在机场送别后曾使我双眼湿润的信纸。



    我早该忘记了的,可往事依旧历历在目。

    我不该回忆起的,可谁让我握着鼠标的手犯贱,看着屏幕的双眼不安分!



    Anyway,插入无罪!

    Excuse me,误闯民宅,无意打扰!

    Bless you,我亲爱的朋友、初恋情人!



    于是躲回AMOUR的世界,遗忘一切,也被一切遗忘,

    继续痛并快乐着!



  • 那米是我在博里的第一个朋友。因为这份友谊, 对我而言网络才开始变得不那么虚幻。

    游遍千山万水,悠游飞鸟

    作者:那米


    若干年前,曾经很想去洒脱。
    在那个值得挥洒年轻的岁月。
    也很想做一只自由的鸟儿,
    去飞。
    看千山万水,赏花开花落,观人间风景。
    却还是不够潇洒。
    因为生于70`年代。因为自己。

    第一次游新加坡,
    却一下子就爱上了那个精致而狭小的城市。
    因为对它憧憬,为它的精美感动。
    更因为,
    那是一个追求精雅和着意优雅的社会。
    只在《南华早报》上看到这一句,就迷痴般感动地一塌糊涂。

    精致的背面,塑造着敏感与多情。

    偶然飞来一只悠游的鸟。
    悠游是她的状态;
    飞鸟是她的精神。
    这个人,确是自由的鸟儿。
    有着澎湃的内心。

    愈是看不懂,却愈是读得兴趣丛生。

    人与人是类聚的。
    看见她笔下的那个他,stan,
    好似在回望自己年青。
    貌似若无其事的男生,内心却有着异忽的细致与爱。
    乍看平淡无奇的恋,
    确是有波澜壮阔的剧情。
    对于曲折情路,
    谁都可以如此形容。

    她是自信而骄傲的女孩;
    他是不服输爱较劲的男子。
    一段情,在美丽的花园城市里。
    写下。
    记下。
    不知能否忘下。
    并随即列印成,一张关于新加坡的照片。

    咳,这是位个性十足的骄傲女生,
    应该如此。她,
    来自那个资产阶级老克腊还尚存的上海。
    来自那个现代中国最情调的都市。
    她骄傲的样子,
    让我联想起陈丹燕的《上海的金枝玉叶》,
    仿佛正好象,
    那位年老的戴西,
    昂首走过文革中秋叶飘零的法国梧桐,
    真正的骄傲,
    那份忍痛坚持自我的勇气。

    悠游的飞鸟,
    向着梦想的地方,飞。
    越过快乐,终会找到幸福下的
    屋檐。

    走在她的文字中,
    至今仍旧,有些半梦半醒。
    云里观景雾中看花,看不太清。
    也还没有读懂她。
    可能。

  • 三八 & 飞鸟 - [生如夏花]

    2006-01-03


    本文未经原作者单细胞许可,私自转载自单细胞生物的《浮生小笺》

    我过了几天没有网络的生活。这几天我在忙着生病,鉴于我一贯喜欢无病呻吟,真的生病了就不拿出来说了吧。

    我歇了几天之后发现了一个定律,就是我忙碌的时候大家都懒惰,我歇菜了大家就咻的一声变得勤劳起来,弄得我到各个博上面溜达的时候有些措眼不及了。



    逛到飞鸟那儿的时候,我差点没喷出一口血来,这厮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在那赤裸裸的津津乐道的给我制造绯闻。好像不这么说上几句,她就不能太太平平的过完2005似的。

    飞鸟是一个白骨精,长期以来兢兢业业的维持着从容优雅的外壳,但是作为她的闺蜜加狐朋,我深刻了解她的内在,和我们一样,飞鸟也是一个很三八的女人。

    可能那些有主了人们都是一样的,她们沉浸在爱河中不可自拔的同时,热切希望身边所有人都和她们一样甜蜜幸福,于是乎,最大的乐趣就是当媒婆。这一点,我已经领教了N的N次方次了。飞鸟作为一个精英,在这方面尤其有着锲而不舍孜孜不倦的坚持,仿佛不把我顺利解决了,她就没法安心过日子了,所以基本上,我就是飞鸟长期攻关的一个Case。

    我昨天假想了一个情景,来分析我身边的三八闺蜜们的不同性格。这个情景是,我某天振臂高呼了一声,我现在玻璃了!于是...

    杰西说:太好了,我要跟我老公离婚!然后跟你结婚!(这个女人就这样,一边惦记着她老公的那个鼎一边还嚷嚷着要离婚。)

    猪非常不齿的冷冷的发出一个鼻音,然后从此跟我划清界限,老死不相往来,直到我端正了自己的取向,重新回到食色性也的康庄大道上来。

    当会兴致勃勃的问我,好玩吗?要不我也试试?

    而飞鸟,她会毫不犹豫的立马开始着手列一张清单,把所有她认可的女人介绍给我。

    所以,飞鸟这次荣登榜首,当之无愧的胜出了。



    某天飞鸟千里迢迢的给我快递了一个圣诞、元旦、新年plus生日的礼物,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是一个她认为很适合我的名片盒。结果我小心翼翼的拆开来一看,是一面镜子。我严肃的质问飞鸟有没有看过里面到底是什么,她紧张的问我,难道里面有情书?

    确认没有情书之后,飞鸟很是遗憾。随即一本正经得跟我说,这是一个有魔力的礼物,在我这里,它就是一个名片盒,到你那,它觉得你是一个美女,所以变成了一面镜子。如果不是隔得太远,我肯定立马拿她的魔镜砸她。这厮占了便宜还卖乖,非得强调自己是一个精英我是一个花瓶。



   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,好像都在拿制造我绯闻的飞鸟开损。

    事实上,我和飞鸟800年不见一面,只是我们都知道对方是自己的朋友。

    飞鸟和我,总有那么点东西是一样的。

    我们的骨子里都是骄傲的。

    所以我们都喜欢写字;所以我们在J大的时候会近在咫尺却选择给对方写信,然后在课间看信纸后面那些零零整整的喜喜愁愁;所以飞鸟那篇传遍internet的小说的原稿还躺在我的抽屉里。

    所以...齐豫才会为我们俩唱了首歌,没错,就是《飞鸟与鱼》 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