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这一天 - [悠游白书]

    2007-07-29


    早上被开过头的冷气冻醒。
    开手机,收到气象台的预报说今天温度会超过39度。
    横在床上发了会儿呆,发短信临时取消和朋友的午餐约定。
    又发了会儿呆,肚子不争气地饿了起来,决定爬起来给自己弄吃的。

    晃到洗手间刷牙洗脸,抬头看到面前的镜子上贴着爸妈留的条子,大意是要出门旅行半个月,让我自生自灭搞定一切。
    于是含着牙刷跑到厨房打开冰箱,果然里面塞满了面包水果,估计足够是半个月的口粮了,心里感激涕零,这下饿不死我了。

    新近找的发型师实在是不得我心,把我的头发打得太过层次分明,尤其是早上起床,刘海根根竖起,每每让我一照镜子就不由想到经典的好男儿造型。
    遥想当年上海有种经典的刘海叫做“冲头”,这个名字用在我现在的头发上倒是妥贴。
    一边叹气一边用水使劲把刘海压平。
    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抵指的就是我现在的状况。

    吃过早饭后,给家里种的花花草草浇了浇水。
    这也是个体力活,花了我半个多小时且一身汗。

    然后在网上兜了一会儿,和朋友聊了聊天。

    下午三点和左肩通了个电话,他居然在吃方便面。忽然觉得嘴馋也很想吃,于是放下电话跑到厨房给自己泡了一碗。三分钟后揭开盖子放好调料,忽然又觉得不想吃了。于是放着。

    这一天不知道干了些什么...只是希望天快点暗下来,时间快点过...

    乱七八糟!


  • 理性 - [悠游白书]

    2007-07-28


    心血来潮问朋友觉得我这个人有哪里最让他受不了。
    得到两个字回答:
    理性。

    真奇怪。
    理性有什么不好么?
    谋定而后动。
    岂非好过莽撞行事。

    朋友又答:
    可不像女子。

    女子就该感情用事么?

    朋友叹:
    你这个理性的人,做好朋友是绝品,做女朋友是次品。

    无语。




  • BonBon 说: 我什么时候降低标准变成了找一个骑自行车的就满足了?
    翼|飞鸟 说: 你接下来会跟L分手的
    BonBon 说: 哦,那就好
    翼|飞鸟 说: 白瑞德和费云帆的共性在于此,就是爱上不爱他们的人
    BonBon 说: 考!那可不能被我男人看到
    翼|飞鸟 说: 把视他们如无物的女子当作珍宝,然后慢慢感化
    翼|飞鸟 说: 慢慢渗透
    翼|飞鸟 说: 最后达到出神入化境地
    BonBon 说: 但是白瑞德和费云帆最后还是得到了他们爱的人的爱啊
    翼|飞鸟 说: 对阿。所以那不是开头么
    翼|飞鸟 说: 你得先无畏地爱上L
    翼|飞鸟 说: 然后他们才能出场感化你啊
    翼|飞鸟 说: 不然的话
    翼|飞鸟 说: 出场的就变成了卫希礼和楚濂了
    BonBon 说: 嗯?这不是琼瑶版的飘么...
    翼|飞鸟 说: 错了,我能比琼瑶阿姨么
    BonBon 说: 嘿嘿
    翼|飞鸟 说: 我得让你的太阳神开着volvo S60出场呢
    BonBon 说: 嘿嘿,回头问问我男人喜欢什么车
    翼|飞鸟 说: 我得让你的太阳神满足你那16字方针啊
    翼|飞鸟 说: 不过,bonbon同学
    BonBon 说: 啊?
    翼|飞鸟 说: 我必须要指出的是
    翼|飞鸟 说: 你准备怎么和L分手
    翼|飞鸟 说: 是要他变心还是出意外
    BonBon 说: 那个...我希望是
    BonBon 说: 娘的,让我想想
    翼|飞鸟 说: 反正你不能变心
    翼|飞鸟 说: 你是女神形象
    翼|飞鸟 说: 直接而鲜活
    翼|飞鸟 说: 为爱奋不顾身
    翼|飞鸟 说: 无视世俗的所谓门当户对
    翼|飞鸟 说: nnd
    翼|飞鸟 说: 我们这段对话真够经典
    翼|飞鸟 说: 我要放到我的博上
    BonBon 说: 考





  • 如果我是男人,我一定会爱上bonbon。
    不是因为她漂亮。
    应该说,不只是因为她漂亮。
    有评价说张爱玲笔下的白流苏是女人中的女人,可我却总觉得流苏太过沉闷和曲折了些,不及bonbon来得鲜活和直接。

    我曾经问bonbon心目中理想的男人是什么样的。
    她用了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思考,然后迅速给出以下答案:
    “浪漫多金,英俊潇洒,成熟稳重,温柔专情!”16个字,从外貌到人品,从情趣到经济都涵盖彻底。
    “上哪儿去找啊?”
    “找什么?理想么,发发白日梦就好了。”

    bonbon身边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,所谓浪漫多金,英俊潇洒,成熟稳重,温柔专情的男子,偶尔也能遇到几个,可是bonbon并不为所动。
    于是苦了迈特,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被抬出来做挡箭牌,一脸讪笑着被bonbon挽着,堂而皇之地走过别人愤懑的目光。
    “我回想起来都觉得背后发冷啊。”迈特有一次笑着说。

    我问bonbon为什么遇到她的理想男人却不接受。bonbon总是说,感觉不对。
    直到她在工作后的第二年遇见了感觉对的那个人,我却觉得和她的理想完全搭不上调。

    我到现在也没有明白bonbon为什么会喜欢上L。他离着“浪漫多金,英俊潇洒,成熟稳重,温柔专情”千里万里远。
    我要是以前追过bonbon的人,此刻定然吐血不止,死不瞑目——居然会败在这个小子手里!

    bonbon对待幸福的态度,简单而知足。
    “L今天送给我一大束跳舞兰。”
    “L今天给我剥了一个橙子吃。”
    “我们今天去看了一场电影。”
    “L今天来接我下班了。”
    “L今天骑车带我去了公园。”
    总是带着孩子气的笑。

    我偶尔跟迈特讨论L。说弄不懂bonbon为什么会喜欢L。
    迈特每次都会搬出著名的投缘理论来开解我。

    “我真不知道他哪里好!他…他还不如你呢!”我每次想到都有点愤愤然。
    “我很差么!”迈特好笑地看着我。
    “不是不是,我是说,bonbon还不如看上你呢!”
    “你这是夸我么!”
    “哎呀,你就别咬文嚼字了,反正我就是看不出L哪里好。”
    “bonbon看得出不就好了!”
    “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啊…”
    “你怎么像bonbon她妈一样…”
    “我那么老了么…”
    “你现在倒像个普通的女孩子…”
    “迈特…”

    “我的生日礼物…”
    “嗯?”
    “要什么都可以么?”
    “得是买得到的啊。”
    “不用买…”
    “要什么?”
    “很容易,也很难。”
    “什么?”
    “完全取决于你…”
    “迈特…”
    “小妖…忘记小王子吧。”

    迈特,我做不到。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

  • 六月过后,这个城市开始每天都有下不完的雨。
    雨季一来,我便被迫开始连日加班的生活。因为只有过了正常的上下班时间,我才有可能打得到车回家。
    有时候是8点,有时候是9点,有时候甚至更晚。
    迈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,我已经连着加了一周的班了。
    知道我因为下雨打不到车而加班,迈特不禁失笑。
    我愠怒着反击他,我的雨季痛苦,他这种“甲壳一族”当然体会不到。

    从此迈特开始接我下班。
    不管我是不是加班,也不管我加班到几点,他从不催促我。
    我可以按照我自己的节奏做完事情,然后关电脑走人。
    只要他不出差,每天晚上我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,他的车总是安安静静地停在门口。
    时间久了,楼下的保安偶尔会跟我打招呼,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。
    我便会微笑着回答,那个不是我男朋友,是我哥哥。

    我喜欢迈特的车。
    深蓝色的bora,内敛而不张扬,沉稳却不乏活力。
    据说看一个男人的车可以看到开车男人的品性。
    我相信是的。

    bonbon对车和男人的联系有着经典的点评。她最讨厌的是开BMW的男人。
    “为什么?”我很好奇。
    BMW据说代表着每个男人的毕生追求,B代表business,M代表money,W代表women.
    拥有一辆那样的车,不是代表着成功么。

    “那些人,只是为了炫耀罢了。”
    “炫耀?”
    “是啊,无非想让人觉得,哇,这人是开BMW的呀,真是个成功人士啊。”
    “我不懂。”
    “你看,开3系的人,完全可以买audi A4,性能也好,风格内敛,为什么不买呢?因为audi在他们心中不如BMW拉风,所以宁可做宝马家的三等公民,也要死皮赖脸地挤进去。”
    “那5系和7系呢?”
    “那就是商务用车,开车的多半是司机。没事开着老板的车出来兜风炫耀。”
    “那X呢?”
    “开X5的多半是官宦子弟,仗着家里的老子傲视天下;X3更别提了,比X5小一圈,长着一脸高级二奶相!”
    “哈哈!那你男人开什么车?”
    “我男人不开车。我男人骑车。”

    因为迈特的车,我安然地度过了整个雨季。
    不知道,我是该感谢迈特,还是该感谢迈特的车。

    雨季过了之后,迈特仍旧会每天来接我下班,我们已经习惯每天在路上安静地一起听朴树的歌,看高架上的路灯往身后迅速地退去。
    我也已经习惯在走到三楼的时候,停在走廊的窗口,看迈特把车慢慢倒出去,然后加速驶出小区的大门。

    九月是迈特的生日,我问迈特想要什么礼物。
    迈特说他让他慢慢想,想好了再告诉我。
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
  • 不论当时情形多么危急可怕,归根到底,我也只是宿醉而已。
    宿醉的后遗症,便是接下来的几日始终有点昏沉,思维速度也明显迟缓下来。
    我请了几天假,以免昏沉的时候出昏招,留下把柄落在我那百般挑剔的老板手里。

    Bonbon这几日都下了班过来照顾我,带着他们食堂的饭菜,还会带一束花过来。
    总是我最爱的白色郁金香。
    总是11支。
    也总是简单地包在浅绿色的绵纸当中。

    “bonbon,你知道白色郁金香的花语是什么?”我摆弄着花,回头问正在收桌子的bonbon。
    “我怎么知道!”
    “那你为什么总是买白色郁金香给我。”
    “那不是我买的。”
    “不是你买的?”
    “是迈特。他每天把花快递到我公司,让我带给你。”
    “为什么是白色的郁金香呢?”
    “我哪儿知道!”

    白色郁金香的花语五花八门,有代表纯洁清高的爱情,有代表单恋,有代表失恋,有代表无望的爱情,有代表消逝的爱情,这花总有点不祥的悲剧味道。迈特为什么要送给我白色郁金香呢,令人费解。
    想着想着觉得有点好笑。我最爱白色郁金香,迈特是知道的,既然如此,还计较什么花语呢。于是莞尔。

    迈特一直都没来看我,也没有电话。
    忽然之间很想知道他在忙些什么。
    想问问他,那个晚上,他看到的我是什么样子的;他所嗅到的死亡,是什么味道的。
    这些,bonbon并不能告诉我。

    见到迈特是在一个月之后。我们两个人坐在中信泰富外露天的咖啡座上,喝着starbucks的冰摩卡。吹着五月的暖风。

    迈特有点消瘦,头发也略显得有点长。他整个人往后靠着椅背,眯着眼睛看向一边。
   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大学时代,无数次我们逃课在湖边看风吹起的涟漪,只是这次我们看的是马路上的人流,各种各样的颜色,各种各样的身形,随着路口信号灯的变换涌来涌去。
    这个城市真的会有这么多的人,来来往往不知疲倦。

    “谢谢你的花。”
    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    “我很喜欢。”
    “骄傲,清高而脆弱——就像你。”
    “所以我喜欢。”
    “小妖…”
    “什么?”
    “如果你和别人一样,或许会容易幸福一点。”
    “什么…”
    “如果你身上没有那样一种特别的东西,或许会容易幸福一点。”
    “什么…”
    “如果你不是小妖,或许会容易幸福一点。”
    “迈特…”
    “每一朵花,都应该有一个小王子在悉心照料。更何况…你连刺都没有。”
    “可是…”
    “总会再有一个小王子,因为爱上了这朵独一无二的花,而爱上看一整片天空的星星,因为他知道,那朵花,就在某颗星星上。如果没有了那朵花,对他来说,就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。”

    迈特是什么时候读的《小王子》呢。迈特又怎么会懂得我的心情呢。

    小王子注定会离开他的那朵花;而那朵花,注定会失去小王子。
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  • 醒来的时候,bonbon正守在我床边。
    见我醒来,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。
    “你这个傻子!你这个疯子!你找死啊!没事自己折腾自己!害我们为你担心一个晚上!你就是一个疯子!疯子!”骂着骂着,她忽然掉下泪来,“小妖,以后不准这样!你答应我,一定不准再这样了,你答应啊!”
    “bonbon,”我抬起手,“喝水,渴!”
    “你这个疯子!”bonbon边骂边倒水。
    “bonbon,我头晕!”
    “晕死你才好!你知道你一个人喝了多少酒么!”
    “不到一瓶啊...”
    “那是红酒!你知道后劲儿有多大么!”
    “那...剩下的那些酒呢...”
    “迈特拿去丢掉了!”
    “丢掉了?!bonbon,那是你送我的01年的CH. DE VAQUES!居然丢掉了!别开玩笑!”
    “留着也是祸害!丢掉了!”
    我真是觉得心疼,01年的德瓦格庄园干红,虽然不算什么极品,但好歹也要200多块钱呢!早知道这样,还不如昨天一口喝掉来的干净!

    “小妖,”bonbon坐下握着我的手,“你把我和迈特都吓坏了。以后,不能这样...我们真的心疼你。”
    昨天...
    “我只是睡不着,只是因为睡不着。我找到《小王子》了,居然在家里。可是还是睡不着,想着你送我的酒,就打开了。”
    “可你只需要喝一小杯就好了!你的酒量,一小杯就足够了。”
    “那不是我开酒的时候,塞子被我钻碎了,掉进瓶里了么...”
    “那又如何?”bonbon不解地看着我。
    “不塞上塞子,酒不是容易酸么?”
    “那你就全都喝了!就为了心疼那点酒?”bonbon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我,“至于么!你又不会喝!挂了吧!害我和迈特白白担心一场!”
    “就是咯!”我扭过头,避开bonbon的目光,不再想多说。

    “傻子...”bonbon隔了很久才轻轻叹了一声,“你这是何苦呢...一个人死撑着!值得么?”

    眼泪滑落下来,掉在枕头上,无声无息。

    “昨天半夜接到你的电话,我都吓傻了。马上打给迈特,叫他也赶快来你家。还好你没有锁门,不然他怎么进来?不然,你怎么办?”

    不是我没有锁门,是我在还有知觉的时候爬着去开的门。昨天,其实我以为我是会死的。
    再好的酒也会变成要命的毒,酒精蒸发的时候带走身上的热量,身体急速地冷下去,慢慢失去对自己的控制,先是四肢,然后是头脑,继之是视觉和听觉,最后连意识也渐渐远离。那种一点一点地丧失自我的感觉,真的很恐怖。

    “你知道么?我后来赶到医院的时候,他正坐在医院的走廊里面。”bonbon并不看我的脸,“迈特说,他抱着你的时候,真的很害怕,你浑身冰冷,怎么叫也叫不醒,他怕他到得太迟,他真的怕...他说着说着,居然掉下眼泪。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迈特哭。所以,小妖,请你以后不要这样对待自己,为了你父母,为了我,为了迈特,请你放手吧,把小王子从你的心里面清除掉吧!”

    “bonbon,我好累,真的累了...”
    “那你睡吧,好好睡,过去了,就好了。”

    我会好好睡,在自己的家里,在自己的床上。
    怎么去的医院,怎么回来,我都不知道,但是我庆幸我还活着。
    并且在自己熟悉的地方,闻着自己熟悉的气味。
    身边有最好的朋友。

    我不想死,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死。
    我只是累了。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



  • 说是吃晚饭。实际上我们三个见到的时候,已经过了正常的晚饭时间。简单地吃过东西后,各自叫了茶。
    bonbon伏在桌子上,歪着头,左手支着脑袋,右手捏着杯子里的吸管有一下没一下地乱捣,杯子里的一片柠檬被捣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。

    “小妖,找个男朋友吧!”bonbon仍旧专心地捣着她的柠檬片。
    迈特和我都不作声。
    “小王子走了3年了,你以为你能有多少个3年?”bonbon一字一顿地说。
    “他会回来的。”我努力让自己保持不动声色。
    “他回来又如何?5年?10年?你还要等多久?”
    “他会回来的。”我机械地重复。
    “即使他回来,你们的感情也能回来么?”

    我无法回答。
    bonbon说的,我都明白,我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。其实这个问题问与不问都一样,我们都早就知道答案。只是我以为不去想,答案或许就不会那么残忍。

    “他回来或者不回来,跟你都没有关系了。”bonbon总是一针见血不容你给自己留下残念。
    “bonbon,不要说了。”迈特说。
    “为什么不要说?”bonbon有点怒气冲冲,“你不说破,这个傻子就永远躲在自己的壳里不出来!5年,10年,她真的会这样执著下去!”
    “bonbon,”
    “迈特你不要打断我!小妖,你们已经错过了,错过了就是错过了,即使没有错过那个人,可你们错过了那个时间,感情也就已经死了。你何必死守着不会活过来的东西?没有人给你伤害!即使有,也只是3年前的那一下!余下的,都是你自找的!”

    是啊。没有人给我伤害,即使有,也只是3年前的那一下。余下的,都是我自找的。
    所谓伤害,本来就是我自己的执著造成的。执著地求一个所谓的结果,结果让自己陷进了死循环。

    “放手吧,小妖!放过你自己!”bonbon说完这句话的时候,我的心也笔直往下掉落。
    “我累了,我们回家好么?”我闭上眼睛,眼睛里并没有泪。

    迈特送我回家的路上,我紧紧地抱着我的包。包里面,放着那本《小王子》。
    好像是我的护身符,我一直带着这本《小王子》,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读过它,可每次打开包,目光接触到绿色封面的一瞬间,我是心安的。
    我以为我是心安的。

    我下意识地把手探进包里摸了一下。
    “迈特,送我回吃饭的地方!”
    “怎么了?”
    “小王子不见了。我把小王子弄丢了!”
    “小王子?”
    “我的那本《小王子》,我一直摆在包里的。不见了!”
    “你别着急,”迈特看向右边的反光镜,准备切到边上的匝道后下高架环路,“拿我的手机,找最近的一个呼叫号码,就是那个餐厅的,先打电话问问服务生。”
    我拨了电话,手一直在抖。
    “没有啊,他们说没有看到。”
    “我们再去找找。”迈特的声音一直很镇定。

    餐厅里面果然没有找到,而后回到办公室,在保洁阿姨有点惊奇的目光中,我大动干戈把所有的抽屉和橱都翻了一遍。还是没有。
    给bonbon打电话,她也说没有看到。就这样,《小王子》莫名其妙地丢了。

    回家的路上,我和迈特都没有说话。我只是呆呆地望向窗外,看路边的灯晃过眼睛连成一条有点诡异的光线。

    “小妖,不要多想了,或许明天,会有同事捡到。”车停在我家楼下的时候,已经快凌晨2点了。
    “谢谢你。我下了。”我定定地望了迈特一眼,转身下车。

    回到家打开灯,我颓然地倒到沙发上。眼角的余光瞥到地上的一片阴影。扭头一看,竟然是《小王子》。
    竟然没有丢,竟然在家里。
    我愣了一下。拾起书,把它贴在心口,眼泪滑落下来。

    “迈特,我找到了,”我给迈特打电话。“竟然在家里。”
    “找到了就好,安心睡吧!晚安。”

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


  • 迈特,bonbon和我,我们仍旧是好朋友。
    虽然不常见面,可是朋友的情谊并没有改变。

    原本以为工作后的生活,应该就像港片《妙手仁心》里面演的那样,白天紧张工作,入夜后下班去酒吧和朋友喝一杯,聊聊天,而后各自散伙回家。
    可是事实上,大家总是很忙。
    忙到只有上班时间,没有下班时间。
    三个人的见面约定,总会在最后一刻因为工作而被迫取消。
    这个就是毕业后的生活。尽管我们曾经满怀憧憬,在心中为它描画出种种可能的色彩。
    可是实际上,我们都只不过是在为谋生奔忙。
    忙得没有时间停下来。
    忙得不再为生活中的细节感动。
    忙得忘记风吹过湖面时的味道——青草味混着湖水味,淡淡的,似有似无的,幸福的味道。

    “你说风是什么颜色的?”bonbon有次突然在我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。
    “蓝的。”我右耳和肩膀之间夹着听筒,腾出双手来继续敲打键盘。
    “为什么?”
    “不为什么,我喜欢。”
    “今天我的风是金色的。”
    “为什么?”
    “心是什么颜色的,风就是什么颜色的。”
    “你说什么?”我停下手,伸手握住听筒。
    “没什么。我发会儿神经,等下就好。你忙你的。”bonbon挂断了电话。

    风是什么颜色的?
    这个问题把我先前的思路完全打断了。
    “心是什么颜色的,风就是什么颜色的。”

    那我的心,是什么颜色的呢?
    忽然觉得心中一凛,竟辨不出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。
    回头看向办公室窗外的天,灰蒙蒙的似乎是要下雨。

    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的生活当中就只有这个办公室和这台电脑了呢?
    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的脑子里就只剩下这个季度的活动计划,和下个季度的销售指标了呢?

    我站起来,环顾整个办公室,偌大的空间被分割成一个一个小小的格子。就像背后的天空被窗格切成一块一块。
    我闻到某种奇怪的味道,仿佛看到我的生活也被切成那样一块一块。
    而每一块,都是灰色的。

    我给bonbon打去电话,问她:“今天你的心为什么是金色的?”
    “我在看日落。”
    “胡说,要下雨了,哪里有日落。”
    “我的心看到了日落。”
    “你的心?”
    “嗯。”
    “小王子一天看43次日落是因为苦闷,你让你的心看日落是为什么?”
    “为了唤醒存在感。”
    “存在感?”
    “小王子一天看了43次日落,可是我43天都未必能看到一次日落。这个,是我们当初想要的生活么?”
    我无语。

    “今天晚上出来吃饭吧。”bonbon说。
    “可我加班啊。”
    “今天晚上出来吃饭吧。”bonbon重复。
    “我真的可能要加班。”
    “今天晚上出来吃饭吧。”bonbon再重复。
    “我明天要交功课的。”
    “今天晚上出来吃饭吧。”我疑心bonbon简直就是录了音replay的,不但文字一言不差,连语气都没有变化。
    “好吧,我投降,最受不得女人罗嗦。出来吃饭出来吃饭。”
    “那我给迈特打电话。”bonbon笑意盈盈地挂断电话。

    留下我一个人在电话这头同情可怜的迈特。



    (to be continued)







  • 之所以称呼我的小王子为小王子,是因为他有着极为优越的家境。
    他的一举一动,一颦一笑,总是透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。那种味道,在我眼中,和王子的贵族气质是相通的。
    我知道他是王子,可我只是平民。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永远只能存在于童话中,而不会变成现实。
    我是个实际的人,不愿意在不可能的事情上浪费时间。

    可是小王子,却不由分说地深入到我的心里,触动那里所有的弦,打乱所有的韵律和节奏。
    我爱他,用尽我所能,爱得绝望而毫无原则。
    可他却在轰轰烈烈之后选择放弃我,听从父母的安排,去英国念书。
    只是留下一本书给我,那就是他最为钟爱的《小王子》。
    薄薄的一本,配着插画。

    迈特原本不叫迈特。
    迈特是我给他的名字。

    某日我们在湖边发呆,心血来潮地讨论树之所以叫树,风之所以叫风的原因。未果。
    思路却突然跳向另外一边。
    我说,我们凭直觉给对方一个相配的名字吧。
    迈特说好。
    于是迈特就变成了迈特,而我变成了小妖。

    “为什么是小妖?”
    “不为什么,直觉!”
    “我身上有妖气么?”
    “你身上有别人没有的气!”
    “那是什么?”
    “不知道!”
    “那岂不是很妖怪!”
    “所以你是小妖!”
    于是我变成了小妖。

    迈特从来没有问过我小王子的事情。我也从来不说。
    不是不想说,是从来没有想过要说。
    虽然总是对着一张和小王子相似的脸,可我却完全没有把他们两个联系起来。
    小王子是小王子,迈特是迈特。
    过去就是过去,迈特也不是我的现在。

    迈特是我的好朋友。就像bonbon是我的好朋友一样。
    在这样的关系中,是男是女并不重要。
    忽略性别本就是件令人惬意的事情。
    我们照旧过着各自的生活,每晚去惯常去的教室,坐在惯常坐的座位上自习。
    bonbon惯常在10点左右来找我们一起去吃宵夜。
    然后我们随口胡扯一些各自系里的故事。
    笑一番,或者感慨一番。

    每个人的经历其实或多或少都有些相似之处。
    迈特,bonbon,我,或者其他什么人,我们其实都一样。
    有时候是成双成对,有时候变成孤身一人。
    即使是成双成对,身边的那个人也偶尔会换,或者是我们偶尔被换。

    大学恋爱中的所谓波折和坎坷,是言情剧中用滥了的戏码,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此一家,事实上却是千篇一律。

    于是晃着晃着,日子就这样过去了。大学也就这样过去了。

    如果这个叫做成长,那么我们就都成长起来了。


    (to be continue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