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失※乐园 I - 有风吹过 - [失※乐园]
2007-07-18
我喜欢发呆。
在天气好的时候,抱着书,坐在学校湖边的草地上,静静地看风吹起满湖的涟漪,一圈一圈那么荡漾着,此起彼伏。
空气中,散发着好闻的味道,青草味混合着湖水味。
或许这个,就是幸福的味道,似有似无。
我只是觉得快乐,闭上眼睛,微笑,满怀惬意。
“这个时间,你好像应该在上课才对吧!”身边忽然传来这样的声音。
我扭头望去,迈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离我2米远的地方,虽然在跟我说话,却并不看着我。他出神地望着湖水,微微眯着双眼。
“这个时间,你好像也应该在上课才对吧!”我回答。
“嗯。无聊的C++程序设计,坐在课堂里发呆总是对老师的不尊重,所以就出来了。你呢?”
“谈判心理学。”
“有意思的课啊,干嘛不去?”
“忘记是在哪个教室上课了。”
“哦。”
迈特从来不对我的任何借口表示质疑。好像我所说的,都是些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比如忘记了上课的教室。
比如带错了课本。
比如错过了去教学东区的班车。
比如不喜欢一起上课的某班某同学。
有时候甚至没有理由,就是觉得不想去上课了,于是就不去了。
我和迈特的结识似乎也理所当然。
当天晚上去上院自习,坐在惯常坐的座位上。等bonbon按照惯例10点来找我吃宵夜。
bonbon是个美女,她从前门进来的时候,很多人都忍不住抬头看。
我不用抬头,也知道是她进来了。这话绝对不是夸张,她的光芒,我不用抬头也能感觉得到。
但奇怪的是,我的这道光,却迟迟没有来到我身边。
我抬头,看到bonbon朝着我的座位踱过来,眼睛却盯着坐我前排的一个男生;没等走到我的座位,她轻轻倒了几步退回去,然后再次朝我的座位走来,眼睛仍旧盯着那个男生。
我轻轻咳了一下,她的眼光才落到我身上,冲我使了一个眼色,示意我跟她一起出去。
“你干嘛?什么帅哥值得你这样来回看!”我调笑bonbon。
“你没发觉么?”bonbon一脸狐疑地看着我的脸。
“什么?发觉什么?”不知道为什么,她的表情让我忽然背后发冷。可能是最近周德东的恐怖小说看多了。
“你前面的人,长得——像你那个小王子!”
“小王子...”我喃喃自语。
没有等我反应过来,bonbon忽然冲我背后大叫一声:“就是他啊,你自己回头看!”
我扭回头的时候,看到一个男生正从门里出来,看到我们两个那么不加掩饰地盯着他,愣了一下,旋而瘪了瘪嘴,抛出一句:“一起吃宵夜去吧,路上随便看。”
就这样,我认识了迈特。那么理所当然,就像是有风吹过,根本不用任何解释。
(to be continued)
-
我曾经爱过一个人。
在我还相信爱情的时候。
因为爱他,所以爱他的一切。
他的笑,他的酷,
他的愤世嫉俗,他的玩世不恭,
他的执着,甚至是他的不成熟。
一切的一切,我都爱。
他爱的书,我也爱。
那本书 ——
叫做《小王子》。
-
相逢把酒言欢
齐眉端
蓦然回首灯火皆阑珊
愁眉展,心可安
情何难
终得伊人携手游千山
---------2007年7月17日,回应朋友的词,算是安慰 -
乱世浮生 - 写给飞鸟 - [生如夏花]
2007-07-16
很偶然,看到了小妹丽莲的blog,居然是写给我的。好长一篇,每看完一节,都会让我发一阵子呆。
那短短的一阵子,涌入脑海的,却是过去的一整年。
改天,要把所有朋友写给我的博,集成一个专辑,在茫然的时候,看一看另一个自己。
无论快乐或者落寞,都能够优雅转身。
------------------ 转载感动的分界线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上个夏天,认识飞鸟,这个夏天,飞鸟离开我,去自己的天空。我真地为她高兴。我一直都想为她写点什么。
每次想到这个话题我都第一个想到,那天下午,在办公室无比忙碌的环境中,她突然跟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我说,也许,我们不应该做上下级,作朋友会更好。
时间因此而慢下来有十分之一秒,然后我就笑笑,回头去做我的PPT, EXCEL和WORD.
当时的我,凭良心讲,对于这句话有点不屑。飞鸟是最好的老板,为什么做上下级就不能做朋友?
可是这句话像魔咒,日子越往后,就越清晰。甚至在那个我和她都崩溃的下午,我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正确。那时的我,第一次对她说,走吧,我希望你过的幸福。然后就一脸的眼泪。
之后,飞鸟就慢慢地慢慢地飞过我和她共同拥有的空界,翅膀轻轻地张开,从艰难,到轻盈。
最后一天,陪她一起上到三楼找ADM和HR, 我们谈笑风生,互相陪伴,阳光从落地玻璃的走廊照进来。她又笑得那么优雅,从容外加孩子气。就像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。
人生若只如初见呢?人生若只如初见。
飞鸟,像君。从邂逅,到相知,那些欢笑,那些心痛。除了君君,没有人给我这样的深刻。或者说,即使是君君,也没有机会经历这样的深刻。
该从什么地方写起呢,我却真的不知道。
我们最灿烂的时候在哪里?我想起的是RITA唱的那首《我的亲爱》。我和飞鸟,用极其夸张的动作,极其陶醉并乐在其中的姿态,吓坏了在座的同事们,包括83后的小孩子们。
飞鸟最美丽的时候在哪里?画面很多。印象最深的是,我在加班学习做那些复杂的流程,飞鸟走近我,坐在我的办公桌上,跟我说,你喜欢做护肤品么,知道么,卖SKIN CARE,是在卖一个DREAM.
我并不喜欢卖SKIN CARE, 尤其是FM. 那时候尤其那么认为。天时地利有太多不适合我和她的地方,我的这个固执,也是重要的原因。但我真欣赏这么说话的她。
作MARKETING真的很辛苦,很累,很令人抓狂,但我相信,能这样说话的飞鸟,一定是热爱marketing的,和我一样。
接下来,飞鸟最酷的一个镜头出场了,她说,我非常不喜欢做marketing. 真的。
一个skin care行业marketing的传奇,很坚定,很shit的语气说,i hate marketing. 她说,因为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。
看上去美丽,自信,优雅有小孩子气十足的飞鸟,人人都喜欢的飞鸟,喜欢每个人的善良的飞鸟,说,她不喜欢和人打交道。很难让我理解。我只能说,她真的好,真得太好了,所以她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个tough的行业。
跟了飞鸟以后,我们就从来没有分开过。我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所谓的老板,因为我是新人,手脚慢,就留下来陪我加班,末了也会说,你姐姐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加过班了。于是,我们一起工作,一起吃中饭,一起工作,一起下班。下班早的时候,就一起走去延安西路轻轨站,只为了邂逅卖盗版包的小贩。去三亚的时候一个房间,去西塘的时候,毫不犹豫地喊出,我要和她一起住!我知道那样的生活真的美好到不真实,我不知道如果不是我跟了她,我们会不会有缘有那样互相陪伴的日子,我不知道,如果没有那样互相陪伴的日子,最后,会不会改变她的故事。……
第一次在她面前哭,是我跟她说,我跟不上她。是她让我觉得自己不够聪明。这是天时地利阻碍我们的缘分又一个原因。在她面前,我总觉得自己不够聪明,尽管她宽容,尽管有她的疼惜,我却始终觉得是自己连累她,因为我不够优秀,因为我不符合她心目中好下属的标准。甚至我到现在都不知道,自己为什么不抓紧时间跟她多学一点再多学一点。她让我最心痛的就是在最后跟我说的,其实你也不够努力……
如果我再努力一点,再认真一点,飞鸟会不会更快乐一点?没有机会让我们去知道答案。就像那场发布会没有办法重新开一次。
在武汉路演的时候,我们没有住同一个房间。那时候,飞鸟一下子拒我于千里之外。我们之间,隔了无数说不清的东西。工作之后的所有难过,最集中的都压缩在那一段时期。在武汉的时候,我真得很委屈,很想说,你要这样对我,当初就不要对我那么好。冷场的时候,整个空气都凝结了。我的心脏体会到了剧烈的收缩。虽然所有的一切,都在那顿经典的“牛蛙之餐”中被瓦解,但是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。
从此以后,我怕飞鸟。我们的生活中,经常有这样或那样的冷场了。也许从一开始,我们就需要这样的冷场来集中工作。毕竟,公司不是校园。如果我们相识在青葱岁月中,那些所有的美好就能被定格。但是现实太残酷。太残酷。
我想保护飞鸟。她张开翅膀,挡住所有的伤害,我比谁都看得清楚她的坚强,她的乐观,她假装无所事事,她热衷八卦排解自己的心情,那个背后她承担的一切。我一度认为飞鸟真的很勇敢,没有什么可以伤害 -
这篇其实并不是写给我的,是痛当年写给amour的,只是其中有些文字涉及我,所以,虽然痛说不能转载,我还是转了...相信痛也会谅解吧
爱是AMOUR
作者:痛并快乐者
我们面对面坐在食堂吃饭,离正常的晚饭时间尚早,食堂里冷清安静。
在他不留意的时候我偷偷注视着他:很白净的皮肤,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炎热的地方竟然没被晒黑,眉宇间透着清秀的阳刚味道。。。。。。
有些出神,面前的这个男人,飞鸟文字中的那个男人,还有专注于“我的下半身”的网络里的男人。。。。。。 我很迷惑。
他呵呵笑了,不要那么色迷迷地看着我。
我从不掩饰对一个优秀男人的好感,即使知道我们象两条延伸向前的平行线,永远不可能相交。只是在暗中关注着他的文字,那些诙谐幽默,那些愤世嫉俗,那些寂寞的文字中透露出的真知灼见,理想,不满,或者玩世不恭,他血肉丰富,真实健康。
小心翼翼地提起飞鸟,但不知道话题如何继续。
他说起一个网络故事,隔了八、九年的时空,初恋情人再度相遇。
想起飞鸟,好久不见她在博里露面了,在我想象中,她独行于有着老式建筑的上海街头,身边法国梧桐的叶子落下,飞鸟有着动人的气质和才情。
有时候我们很沉默,彼此都在努力地找着话题。我总是这样,总是很沉默,好多话都喜欢给自己说,我喜欢倾听。
然后我们离开食堂,我们走在校园的一条马路上,来到南洋湖。
不知道为什么叫做南洋湖,其实是一滩死水而已,他说湖里有很多乌龟,我到这里好几个月了,从来没有注意过。我们从湖边走过,果然看见几十只乌龟。。。。。。走在他身后,我觉得他象个孩子。
他两年前应该是常来这个地方,这些乌龟应该还记得他,那些寂寞的青春时光啊。
他坐公车离开,我看着公车转弯,从视线消失。
一个人在夕阳的陪伴下走回宿舍,思绪有些凌乱。我是轻轻悄悄地到来,象林中吹过一阵春风,我是轻轻悄悄地离去,象水面漂走一叶浮萍。。。。。。人生中有太多萍水相逢,匆匆而过却耐人寻味,每每想起,感觉温暖如春。
-
我这个人一直后知后觉,半缘姐姐写的这篇,我竟然时隔很久才看到。这样的想象一直停留至今,我们始终也没有见面。期待他日,在阳光灿烂的三亚,实现和姐姐的这个约定
等待飞鸟
作者:半缘
今天,有一只飞鸟将飞来我的天空,稍做停留,留下美丽的身影。
有一点紧张,更多的是期待,因为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。
心里在临摹对方的样子,想象对方的声音。
只怕对方见到我的时候,自己豪无形象可言。有点紧张。
不知道相亲的人们是不是这样,呵呵。
等待飞鸟,等待第一次和博里的朋友约会。
-
误打误撞地进了amour的博,看到这一篇,本以为读完后会是满心感慨,未曾料是莞尔释怀。
痛曾说过去的总会过去,以之为然
痛并快乐着
作者:AMOUR
中午乘着休息上了网,误打误撞进入了一个陌生人的blog,文字很不错,只是看了半天,竟然没分出作者的性别来,惭愧惭愧。
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却让我错愕不已,无法再恢复平静!Sorry,my boss,下午拒绝任何工作!
我先是看到了一个名字熟悉的链接,暗叹居然除了她之外还有其他人用这个ID,点击“插入”了她的BLOG。
天!
记得我们曾经玩笑说,她是思源湖里的鱼,而我就是闵行那惹人厌的蚊子。
也记得那晚我说,新加坡不过是一张风景优美的照片,美丽却毫无生机。
!!!
我确定自己从一个链接的链接中,误闯入了她的小屋。
是世界太狭小?还是上帝太爱开玩笑?
再一次有机会看到她的文字,依旧才气四溢,犹如当年。
终究不敢随便闯入她现在的世界,所以仅看了和我有关的那一专集。
喜欢她的文字,也感谢她用键盘过滤了我所有的恶俗卑微。
只是当我再用天使般的灵魂去审视自己的灰暗时……美誉何以堪!
思绪如淫虫般横冲直撞……
6年前,交大、光明顶、草地上、中院201,还有图书馆前的那棵香樟树……
那满地我仍旧无法辨识的荞荛,那满天我曾经努力分辨的繁星,
那夜在新加坡河边的长谈,那张在机场送别后曾使我双眼湿润的信纸。
我早该忘记了的,可往事依旧历历在目。
我不该回忆起的,可谁让我握着鼠标的手犯贱,看着屏幕的双眼不安分!
Anyway,插入无罪!
Excuse me,误闯民宅,无意打扰!
Bless you,我亲爱的朋友、初恋情人!
于是躲回AMOUR的世界,遗忘一切,也被一切遗忘,
继续痛并快乐着!
-
游遍千山万水,悠游飞鸟 - [生如夏花]
2007-07-16
那米是我在博里的第一个朋友。因为这份友谊, 对我而言网络才开始变得不那么虚幻。
游遍千山万水,悠游飞鸟
作者:那米
若干年前,曾经很想去洒脱。
在那个值得挥洒年轻的岁月。
也很想做一只自由的鸟儿,
去飞。
看千山万水,赏花开花落,观人间风景。
却还是不够潇洒。
因为生于70`年代。因为自己。
第一次游新加坡,
却一下子就爱上了那个精致而狭小的城市。
因为对它憧憬,为它的精美感动。
更因为,
那是一个追求精雅和着意优雅的社会。
只在《南华早报》上看到这一句,就迷痴般感动地一塌糊涂。
精致的背面,塑造着敏感与多情。
偶然飞来一只悠游的鸟。
悠游是她的状态;
飞鸟是她的精神。
这个人,确是自由的鸟儿。
有着澎湃的内心。
愈是看不懂,却愈是读得兴趣丛生。
人与人是类聚的。
看见她笔下的那个他,stan,
好似在回望自己年青。
貌似若无其事的男生,内心却有着异忽的细致与爱。
乍看平淡无奇的恋,
确是有波澜壮阔的剧情。
对于曲折情路,
谁都可以如此形容。
她是自信而骄傲的女孩;
他是不服输爱较劲的男子。
一段情,在美丽的花园城市里。
写下。
记下。
不知能否忘下。
并随即列印成,一张关于新加坡的照片。
咳,这是位个性十足的骄傲女生,
应该如此。她,
来自那个资产阶级老克腊还尚存的上海。
来自那个现代中国最情调的都市。
她骄傲的样子,
让我联想起陈丹燕的《上海的金枝玉叶》,
仿佛正好象,
那位年老的戴西,
昂首走过文革中秋叶飘零的法国梧桐,
真正的骄傲,
那份忍痛坚持自我的勇气。
悠游的飞鸟,
向着梦想的地方,飞。
越过快乐,终会找到幸福下的
屋檐。
走在她的文字中,
至今仍旧,有些半梦半醒。
云里观景雾中看花,看不太清。
也还没有读懂她。
可能。
-
‘悠’似乎变成了一个很流行的字眼,随便晃了一圈,就看到了很多叫作‘悠悠’的名字。
不禁莞尔。
而在今天,我将要告别‘悠游’这个名字,因为希望从今天开始,我的心终于找到可以降落的地方,从此,不再需要徘徊。
可还是舍不得放弃‘飞鸟’这个称呼,只为了那片无境的天空,是我一直的梦想。
而我,也会背着我的翅膀,去尽情飞翔。
-
昨晚和G一起去element fresh吃晚饭。
说是晚饭,却连半粒米都没有吃到。
我只是照旧叫了一杯番茄芹菜汁给自己,余下的,交给G搞定。
于是G又照旧叫了配teriyaki sauce的salade和素食三明治,和上次的口味几乎完全一样。
我们两个人相视傻笑,原来“专一”的品性,同样也会体现在饮食上。
想想也是,从前在L公司工作的时候,喜欢跑去铜仁路上的malone’s吃午饭,每次去都会吃同一道餐,百年不变。同事问我难道这道餐这么美味,以至于我如此专注。
其实和美味无关,只是因为习惯了,不想换新的去尝试而已。
昨天路过malone’s的时候,虽然我努力回忆,也完全记不起我所专注的那道餐是什么。
G说从这点可以看出我是一个需要安全感的人,对于新鲜事物缺乏开拓精神。
即使熟悉的东西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,也会因为不愿意冒险而坚守下去。
或许也真的是这样吧。
但是尝试新的东西,或许真的不是想象当中那么可怕。
那么,G,我们去City Diner吧,除了吃过的NY Cheese Cake和Carrot Cheese Cake之外,我们下次试试其它口味如何?一定也会不错吧 :-)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