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是吃晚饭。实际上我们三个见到的时候,已经过了正常的晚饭时间。简单地吃过东西后,各自叫了茶。
bonbon伏在桌子上,歪着头,左手支着脑袋,右手捏着杯子里的吸管有一下没一下地乱捣,杯子里的一片柠檬被捣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。
“小妖,找个男朋友吧!”bonbon仍旧专心地捣着她的柠檬片。
迈特和我都不作声。
“小王子走了3年了,你以为你能有多少个3年?”bonbon一字一顿地说。
“他会回来的。”我努力让自己保持不动声色。
“他回来又如何?5年?10年?你还要等多久?”
“他会回来的。”我机械地重复。
“即使他回来,你们的感情也能回来么?”
我无法回答。
bonbon说的,我都明白,我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。其实这个问题问与不问都一样,我们都早就知道答案。只是我以为不去想,答案或许就不会那么残忍。
“他回来或者不回来,跟你都没有关系了。”bonbon总是一针见血不容你给自己留下残念。
“bonbon,不要说了。”迈特说。
“为什么不要说?”bonbon有点怒气冲冲,“你不说破,这个傻子就永远躲在自己的壳里不出来!5年,10年,她真的会这样执著下去!”
“bonbon,”
“迈特你不要打断我!小妖,你们已经错过了,错过了就是错过了,即使没有错过那个人,可你们错过了那个时间,感情也就已经死了。你何必死守着不会活过来的东西?没有人给你伤害!即使有,也只是3年前的那一下!余下的,都是你自找的!”
是啊。没有人给我伤害,即使有,也只是3年前的那一下。余下的,都是我自找的。
所谓伤害,本来就是我自己的执著造成的。执著地求一个所谓的结果,结果让自己陷进了死循环。
“放手吧,小妖!放过你自己!”bonbon说完这句话的时候,我的心也笔直往下掉落。
“我累了,我们回家好么?”我闭上眼睛,眼睛里并没有泪。
迈特送我回家的路上,我紧紧地抱着我的包。包里面,放着那本《小王子》。
好像是我的护身符,我一直带着这本《小王子》,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读过它,可每次打开包,目光接触到绿色封面的一瞬间,我是心安的。
我以为我是心安的。
我下意识地把手探进包里摸了一下。
“迈特,送我回吃饭的地方!”
“怎么了?”
“小王子不见了。我把小王子弄丢了!”
“小王子?”
“我的那本《小王子》,我一直摆在包里的。不见了!”
“你别着急,”迈特看向右边的反光镜,准备切到边上的匝道后下高架环路,“拿我的手机,找最近的一个呼叫号码,就是那个餐厅的,先打电话问问服务生。”
我拨了电话,手一直在抖。
“没有啊,他们说没有看到。”
“我们再去找找。”迈特的声音一直很镇定。
餐厅里面果然没有找到,而后回到办公室,在保洁阿姨有点惊奇的目光中,我大动干戈把所有的抽屉和橱都翻了一遍。还是没有。
给bonbon打电话,她也说没有看到。就这样,《小王子》莫名其妙地丢了。
回家的路上,我和迈特都没有说话。我只是呆呆地望向窗外,看路边的灯晃过眼睛连成一条有点诡异的光线。
“小妖,不要多想了,或许明天,会有同事捡到。”车停在我家楼下的时候,已经快凌晨2点了。
“谢谢你。我下了。”我定定地望了迈特一眼,转身下车。
回到家打开灯,我颓然地倒到沙发上。眼角的余光瞥到地上的一片阴影。扭头一看,竟然是《小王子》。
竟然没有丢,竟然在家里。
我愣了一下。拾起书,把它贴在心口,眼泪滑落下来。
“迈特,我找到了,”我给迈特打电话。“竟然在家里。”
“找到了就好,安心睡吧!晚安。”
(to be continue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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